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组长 华章琳 陈国庆
副组长 李龙强
成员 任颖卮 刘金德 石峰
工作小组职责是:(1)按学校要求组织成立本学院专业复试小组;(2)负责制订本学院专业复试工作方案,经研究生院审定批准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组织实施;(3)加强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掌握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和纪律、本学院实施方案、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4)负责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考核;(5)负责指导本学院专业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课命题、印制、考试、阅卷、面试组织;(6)审核本学院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7)及时公布考生关注的复试方案、复试录取相关信息;(8)及时回复考生及家长在复试过程中的咨询或质疑。
(二)学院成立1个专业综合面试组和1个外语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专业综合面试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教师组成,专业综合面试小组成员8位教师;外语复试小组由2名英语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有秘书2名,1名秘书负责面试过程的记录、成绩计算等工作,1名秘书负责设备调试、现场考生抽签和现场应急处理等工作。
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复试作息时间,复试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学院统一保管。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和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组织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切实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一志愿考生在满足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报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63分。
2、报名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300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参照《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院2023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占复试总成绩的40%。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采取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与专家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代表性成果、各类获奖证书等)、专业综合能力(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综合面试时间每生2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原则上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考生随机抽取测试题目,以口头对话的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占复试总成绩的20%。
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学院考核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马克思主义学院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四)复试具体安排及要求
1.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4月1日,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嘉陵江路校区一号教学楼 A304
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1日14:30-16:00
专业课笔试地点:嘉陵江路校区1号教学楼 考试教室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4月2日8:00-20:00
面试地点:嘉陵江路校区1号教学楼 考试教室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笔试成绩×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2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 ×0.6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4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二) 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如下:
1、普通计划和士兵计划分别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候补录取考生。
3、学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中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或未达到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合格要求);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4、有违背《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5、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针对复试录取工作制订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
(二)巡视督查制度
学院复试录取过程实施全过程视频监控,设立专门的申诉电话和邮箱(电话:86879396 邮箱:335763622@qq.com),确保切实发挥监督效力。
(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学院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
(四)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五)复议制度
学院复试过程中实施复议制度。对考生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院将主动汇报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本细则与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和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由纽约国际上网导航负责解释。
纽约国际上网导航
2023年3月28日